应科院字〔2021〕48号
校属各单位:
以全国及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的要求,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订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与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坚持确保安全稳定、做到统筹兼顾、错时错峰安排、压实防控责任等原则,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
二、组织领导
学校在《15vip太阳集团官网2021年春季开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预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成立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玉林、彭迪云
执行组长:黄士安
副组长:干甜、席芳宽、陈恳、李建萍、房小珍、王立、张敏、胥懋云
成员:校长助理,董办、党综办、校办主任,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部、团委)、保卫处、后勤处、资产与园林处等单位主要领导,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领导小组下设如下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后勤处,负责疫情防控的组织与协调。主任张敏(兼)、李建萍(兼)、副主任李立华(兼)、黎晓明(兼)、黄继磊(兼)、宋春雷(兼)、陶友弟(兼);秘书曾昌盛(兼)。
2.防控宣传教育组。负责校园疫情防控氛围布置,负责师生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组长何文学。
3.防范校园输入组。负责校门管理与进入校园人员健康检测,负责校园闭环管理,负责外地返昌人员健康管理与隔离观察管理。组长宋春雷,副组长黎晓明(兼)、张作霖(兼)。
4.学生教育防范组。负责在校学生疫情防控自我保护和自我教育,负责学生健康(体温)监测,负责学生中的发热病人的及时送治。组长黎晓明。
5.教工教育防范组。负责学校教职工疫情防控自我保护、自我教育,负责教职工疫情地区出差管理。组长张作霖,副组长宋春雷(兼)。
6.校园环境卫生组。负责校园环境消杀,负责校园环境保洁,负责学生宿舍的闭环管理。组长李立华,副组长黎晓明。
7.防控物资保障组。负责学校防控物资的采购,负责学校防控物资的供应。组长黄春梅。
8.校内医疗保障组。负责学生防控物资供应,负责师生返校健康检测,负责隔离人员健康监测,负责发热病人校外送医。组长李立华,副组长万辉。
9.防控工作协调组。组长黄继磊。
(三)压实各级领导防控工作责任:
1.学校各级领导,均应坚持一岗双责做到业务与防控并重,结合工作分工,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抓疫情防控工作。
2.学校下属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起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的责任。
3.学校下属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都是学院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疫情防控保护的工作重心在学生,学院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由总支书记组织实施。
三、开学安排
(一)在校学生返校时间:8月24日-25 日返校报到注册;
(二)2021年秋季招收的本、专科新生与专升本学生入校报到注册时间:9月3日-5 日;
(三)2021年春季招收的单招专科新生入校报到注册时间:9月5日-7日。
(具体开学时间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
四、开学准备
(一)制订开学工作方案,对秋季开学学生报到注册疫情防控做出全面部署。(防控办)
(二)成立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调整设置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小组,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防控办)
(三)按照学校开学时间计划安排,提前14天组织师生健康打卡,对师生返校前行动轨迹与健康状况进行跟踪管理。(人事处、学工处)
(四)按照学校所在地医疗服务预案,依托校医院完善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措施,进一步健全返校师生身体不适、出现发热情况隔离或医治工作预案。(后勤处)
(五)进一步完善中高风险地区返校人员、校内发热人员医学留观点(临时隔离室)的基本条件,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后勤处、资产与园林管理处)
(六)加强学校后勤、保安、食堂等工作人员管理,在其返校返岗前需查验 14 天内活动轨迹,提供接种证明和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并在岗前进行1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培训。(后勤处)
(七)全面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机房、实验室、食堂、宿舍、会场、图书馆、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后勤处)
(八) 学校统一印发《2021年秋季开学报到须知》,对入校报到学生(含返校报到老生和入学报到新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告知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并按时顺利完成入校报到注册。(学工处、招生办)
五、入校防控
(一)在校老生和2021年招收的各类新生,入校报到注册必须遵守学校的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提前入校或延迟入校报到注册。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入校或延迟报到注册,必须经学校批准。(学工处)
(二)返校师生或来校报到新生,途中均应加强自我保护,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避免触摸公共设施,避开风险地区与人群,尽可能实现点对点入校。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在当地医务人员指导下就近接受治疗。(学工处)
(三)师生入校时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接受健康检测,在校门口通过“一核二测三查四扫”(核对身份信息、测量体温、查验健康打卡数据、扫赣通码查对行动轨迹)合格后进入校园。(保卫处)
(四)在校门口检测出的体温不合格人员或健康打卡、扫赣通码不合格人员,学校将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分别分流安排,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健康管理。(保卫处、后勤处)
(五)为维护开学校园正常秩序,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学生入校报到期间,未经提前报备的外来临时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保卫处)
六、常态防控
(一)实施校园相对闭环管理。在疫情完全解除之前,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学校对校园实施相对闭环管理,教职工、教职工家属、经营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合作单位人员一律凭通行证进入校园,学生经批准离开学校后凭学生证、批假条进入校园,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校,进入学校人员一律查验身份信息、测量体温和查看行程轨迹。(保卫处)
(二)加强师生身体健康监测。加强在校师生考勤管理,认真落实师生每天晨、晚检(体温自测)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师生身体健康状况。(人事处、学工处)
(三)从严管控人员聚集活动。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从严控制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学生日常教育教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尽量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学习、生活和体育活动,尽量做到学习、生活、运动空间相对固定,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学工处)
(四)加强教室食堂宿舍管理。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定期对教室进行保洁消毒,平时保持教室通风换气清洁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要坚持佩戴口罩、穿工作服上岗,要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监督,定期开展公共部位消毒工作,要通过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售卖窗口聚集;平时要保持学生宿舍通风,要通过学生宿舍安全与文明卫生达标考核保持学生宿舍整洁卫生安全有序。(后勤处、学工处)
(五)加强师生疫情防控教育。要向广大师生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要向广大师生说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采取闭环管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师生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范,遵守学校闭环管理要求,不扎堆,不聚集,不串寝,没特殊情况不离开校园。(宣传部)
(六)修订《15vip太阳集团官网师生疫情防控健康手册》,对师生返校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与个人卫生行为习惯提出要求,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防体系,要严格执行师生请销假制度。(学工处)
(七)加强进入校园的其他人员管控。要加强对进入校园的职工家属、校内经营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与合作单位人员管控。学校对进入校园的职工家属与经营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合作单位人员实施“注册领证、凭证出入”管理,凭学校发放的通行证出入校园,并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同学校师生一样坚持每天自测体温,出现发热病人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
(八)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要求,制订并形成发热病人及时送治工作预案。在晨、晚检师生体温自测过程中发现体温>37.3℃或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由校医院确定送校内临时隔离室观察或安排专人专车送校外指定医院就诊;学校大门体温检测发现体温>37.3℃或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学校师生、职工家属或校内经营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合作单位人员按照防控预案处置,外来人员谢绝进入校园。(后勤处、保卫处)
(九)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一旦出现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单位联系,落实信息报告机制,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加强校园管控,及时封锁涉疫区域。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宣传部、后勤处)
(十)启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开通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为疫情产生心理困扰的师生提供精准心理援助。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建立心理健康重点关注人群信息台账。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医院医学观察人员和校内隔离观察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加强家校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受疫情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家庭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稳定家长和师生情绪。(学工处)
(十一)加强防疫工作的日常监查。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校园疫情防控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暑期校园管控、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情况、师生接种工作落实情况、在校师生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订等,确保件件落实落细,实现闭环管理、精准防控、科学防控。(防控办、纪检督查信访综合办)
江西应用科学学院
2021年8月8日